雷斯垂德迅速指派手下前往阿曼达·琼斯和比尔·法兰克林住处抓人。
虽说现在他们只是从几个孩子口中得知琼斯确实曾接触过一名流浪汉,且这名流浪汉身形及发型与法兰克林相似——以这点来说他们是分尸案凶手其实仍有些勉强。
但根据贫民区居民的描述,那名与琼斯接触过的流浪汉自那天之后就消失不见,再也没人见过他,也没有联系他的方式,至今没人知道他是死是活。
雷斯垂德见这是个机会,咬了咬牙,以琼斯和法兰克林涉嫌流浪汉失踪案件下达了抓捕指令。
“出事了我来承担。”他说,又瞅了眼坐在空屋里入侵监控系统的男孩,心累地闭了闭眼:“你们动作快点!”
不过他刚挂断电话走进这个夏洛克之前住过的空屋,提姆的声音就传了过来。男孩声音冷静平稳,说出的话却让雷斯垂德差点跳起来:“抓不到了,他们跑了。”
果然,没过多久就有手下传来消息,说人不见了。
“他们公司呢?问问他们的朋友和同事。”
“没有,法兰克林的上司说他今天没来上班,但也没有请假。”
这是个坏消息。
但也是个好消息。
原本他们还不能百分百确定这二人就是嫌疑犯,可他们这一失踪几乎是自己给自己爆了干净!
哪怕他们不是,也一定有问题,左右是不会抓错人的。
搜捕指令一下达,大量警察出动搜寻,但提姆仍然坐在电脑前眉头紧皱。他说:“不对,他们不该跑的,他们为什么要跑?”
又出现了,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上一次,是法兰克林和琼斯忽然成为了情侣,提姆不知道他们到底是在做给谁看,又有什么意义。
这一次呢?又是为什么?
他知道也许去细究这些小问题没有什么用,现在最要紧的事就是找到法兰克林他们,只要抓到他们一切问题就都有解开的办法了。
但提姆做不到去忽视它,它们就像一首曲子里的不和谐音符,突兀、无意义,与整首曲子格格不入。
教观众难受的辗转反侧。
雷斯垂德见他嘴里不停喃喃着什么,疑惑:“怎么了提姆?你累了吗?”
提姆缓缓抬起头看他,他这一扬脸就把雷斯垂德下了一跳。提姆眼眶不知为何红红的,嘴角也不住的往下撇,呼吸急促。
雷斯垂德一下子觉得手脚都没处放了,连忙蹲下来查看:“你……额你怎么了?”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吗?冷静的甚至不像个孩子,怎么突然?
提姆摇了摇头,说话的声音倒还确实是冷静的:“他们不该逃跑的。我不明白……我们是没有证据的。他们只需要将作案工具藏好或者销毁,让夏洛克和那个流浪汉消失,没有人能证明他们真的做过那些事。”
而他相信,以阿曼达·琼斯的反侦察能力,他们是有这个能力隐藏起一切的,起码能够隐藏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完全可以在这段时间里再悄悄消失,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如此突兀。
“他们不该跑的,他们也不该杀第四个人。”
多做多错,在明显已经被怀疑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是沉寂下来,因为警方和侦探没有证据,他们只要停止行动,等风头过去,就不会有任何事。
假如提姆是那个凶手,他就会这么做。
可他们还是做了。不仅做了,还用如此低劣的伪装手法来减少自己的嫌疑——是的,现在想想,他们找人来假扮法兰克林伪装不在场证明的手法是如此低劣。此前提姆发现不了,主要是因为他的情报受限,他在伦敦孤立无援,不知道去哪里收集情报,他的年龄又小,无法进入一些场所打探消息,他最多能够查一查监控,查一查嫌疑人的人际关系,可现在的监控和网络又受限颇多。
可实际上,提姆也只是纠结一会儿就又找到了思路。
这与前面几案里凶手的谨慎完全不同,也不像是、阿曼达·琼斯会做出的事。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这一跑哪怕没有问题也会变得有问题了。
可是,为什么呢?
之后警局传来的消息很不好。
阿曼达·琼斯和比尔·法兰克林消失了,就像消失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与那名流浪汉一样,不见踪影,人间蒸发。
雷斯垂德又一次坐到了221B的沙发椅上,他此时的状态十分狼狈,头发凌乱油腻,衣服也皱巴巴的,眼下的黑眼圈极其明显。
他对自己带来的消息也很无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有气无力地说:“第四名死者的身份找到了。”
提姆没有说话。
雷斯垂德继续道:“伦敦东区人,案底众多,曾参与过偷窃、抢劫、□□、故意伤人、诱拐儿童少女、贩卖违禁药品等多起案件,是个死不足惜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