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和雷斯垂德警探来到了伦敦东区的贫民区。
再繁华的城市都少不了藏污纳垢的地方,或者说,正是因为繁华才需要这样的地方来彰显别处的美好,像哥谭的犯罪巷,也像这里。
提姆刚踏入小巷,就看到两边或坐或躺挤了不少人,他们衣服算不上老旧,但上面沾粘着各种脏污,有些衣服尺寸又完全不合身。鼻尖萦绕着难闻的酒味和一种令人作呕的臭味,地面凹陷处积蓄污水,一不小心就会溅自己一身。还有悉悉索索的交谈声,不知其意的呓语声。
他们的到来似乎打破了某种平衡,杂乱嗡鸣的声音一下消失,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朝着二人看去。
但大部分人都只看了雷斯垂德一眼就挪开,无数目光在男孩身上交汇,雷斯垂德连忙后退一步挡在提姆身前,弯腰压低声问:“我们真的有必要来这里吗?或者你先回去,我来问?”
提姆对这场面倒还算适应良好,只是被那股臭味熏得皱了皱眉。他摇头:“我没事。”
雷斯垂德无奈,只能一只手搭在提姆身上,尽可能注意着周围人的动作。
在雷斯垂德让提姆拿出证据后,提姆就提出了希望他能陪自己去一趟贫民区,验证自己猜测的请求。
事实上,提姆对于自己的猜测并没有完全的把握,但他还是说了出来。他把电脑屏幕转向雷斯垂德,向他展示上面的监控录像。画面里法兰克林锤了一下桌子,指着阿曼达·琼斯喊着什么。但监控模糊,酒吧内光线又昏暗,无法看口型判断他到底喊了些什么。提姆说:“这是第四名受害者被发现前的那天夜晚。”
雷斯垂德看着屏幕上的监控张了张嘴,又抬头看了提姆一眼,不由自主坐直了问:“你今年真的十岁?”
提姆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个,眨眨眼不确定道:“额……再过几个月十一岁?”
那也没好到哪儿去。雷斯垂德想提醒提姆等他十四岁后就不要再做这种事了,可现在显然也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只能把这事记在心里。
他看着监控说:“对,我们也问过酒吧里的人了,都说那天晚上阿曼达和她男友在一起,都在酒吧,不少人都看到了,据说他们中间似乎还闹得不太愉快。”
“那他们以前有见过法兰克林吗?”提姆追问,“我的意思是,在此之前,法兰克林去酒吧的次数多吗?”
根据提姆了解到的法兰克林的为人和行为习惯,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烟酒的男人。相反,他可能是一个在女性眼中很不错的结婚对象。他会做饭,会园艺,会缝纫,不抽烟不喝酒,也不会碰那些违禁药品。待人更是温和热情,很少跟人吵起来。
这样的一个人,会在跟女友才在一起没多久,就突然吵起来吗?而且看录像全程,他还喝了不少的酒。
雷斯垂德也当了好多年警察了,立刻就明白了提姆话里的意思。他皱皱眉:“你是说当时酒吧里和阿曼达在一起的人不是比尔?他们其实还有一个同伙!”
提姆轻轻摇了摇头:“我不认为他们还有同伙。”总不能出现什么无法解决的问题就说是还有同伙在暗地里帮忙吧,那一个小问题都有可能被想成什么集体犯罪。提姆说:“不过我确实倾向于当时在场的人不是法兰克林。”
“你看。”
提姆快速按了几个键,监控画面在雷斯垂德眼前不断变换,提姆指着画面说:“这里,还有这里,其实都没有完整的拍出法兰克林的脸,要么是低着头,要么侧着脸看不到,要么就是戴着帽子。之后我又看了所有的录像,确定只有几处有拍到他的正面,比如这里。”
提姆又切换了一个视频,上面是法兰克林在人头攒动的舞池中扭动,舞池边和头顶的灯光晃得人眼疼。画面暂停,放大,这里的法兰克林确实被拍到了正脸,却又因为光线问题模糊不清。
接下来的好几个画面也都是差不多的样子。
之前也说过很多次,如今的监控虽然已经开始普及,要求在公共场合和店铺安装监控设备,但一来设备安装麻烦,需要重新装线路,二来一套设备下来价格并不便宜,所以很多地方仍然不会安装。加上监控清晰度有限,公共区域的监控通常都只能拍下身形,面部很难拍的清楚。
酒吧这类场所监控因为距离人会更近一些,清晰度倒也还算可以,但只要有心,避开也很轻松。
提姆说:“无论他是故意在隐藏,还是多次的巧合,监控无法证明他就是比尔·法兰克林。格雷格先生,您可以证明吗?”
“……”雷斯垂德深深看了提姆一眼,掏出手机拨打电话。
他们刚刚搜查完酒吧,因为不死心什么都没发现,还是留了几个人在附近的。现在想让他们找酒吧人员询问也很方便。
趁警员去问询的时间,雷斯垂德又问提姆:“但现在这些也都只是你的猜测,你也不清楚不是吗?”
“是的,先生。”提姆鼓了鼓腮帮子,“我没有查到更多线索了,但我想福尔摩斯先生是一定知道什么的。他……他很厉害。”
“所以我查看了所有他失踪前一段时间的监控,大部分都没有异常,只有在他进入东区以及之后,因为没有监控,我也不清楚他在那里的两天时间里都发生了些什么。但是……”
提姆说:“这也正是他留给我们的线索。”
这次屏幕上出现的是杂乱的街道,身穿白衬衣修身长裤的卷毛青年慢悠悠从远处走来,就在他要拐弯进入旁边的巷道时,像是突然发现了有人在看他,抬头看向头顶的监控。
他冲监控扬了扬眉毛,转身走进了小巷。
“他知道我会查看监控。”提姆看向警探先生,“他一定是在这里发现了什么,我需要去一趟这个地方。”
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会来到东区贫民区的原因。但原本雷斯垂德是不愿意让提姆跟过来的,他作为伦敦本地人,很清楚这片区域里的居民都是些什么家伙,让一个孩子过去简直是羊入狼口,还是他带着人去更好。
可提姆一句话就打消了他的想法:“那里的人会把自己知道的事告诉条子吗?”
雷斯垂德哑口无言。最终还是换下警服带着提姆一同过去。
在路上时雷斯垂德收到了手下的回电,称比尔·法兰克林确实没去过几次酒吧,就算去了也基本上是在门口等着阿曼达下班,从没有进去过。阿曼达·琼斯关系最好的同事称见过法兰克林几面,不过都是远远看到的,没有说过话,也不记得长相了,在警员拿出照片后犹豫了半天才说“好像是他”。
也就是说,酒吧里的人对法兰克林很陌生。
放下手机后雷斯垂德看着提姆,提姆冲他笑了笑。
雷斯垂德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这是个能和夏洛克聊到一起的孩子。他知道即便现在确认了这些,也无法证明那天晚上的不是法兰克林本人。可他还是隐隐期待着,为了这个久侦不破的案子,也为了……
希望这孩子是对的,希望夏洛克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