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年四月,当顿宅邸。
穿着白色帝政裙的安娜坐在客厅沙发上看书,过了一会,轻声对身边的女仆说了两句话,女仆点点头,上了二楼。
又过一会,她放好书,抬眼看看钟表,起身来到楼梯口。
“爸爸,要迟到了。”
“马上就好,再等一会安娜,”二楼传来当顿的声音,“该死,我不是说给我拿那条墨绿色的领结吗?”
女仆和男仆道歉的声音此起彼伏,一阵兵荒马乱后,二楼响起规律的厚鞋跟踩在木质地板上的声音,穿着整齐的当顿来到一楼,看到安娜之后皱了皱眉。
“哦,安娜,我知道你不喜欢社交,但邀请我们的是贝斯福德夫人,客人穿得太朴素恐怕会令主人不悦。”
伦敦贵族之中,帝政风已经在走下坡路,不少贵族重新爱上了蓬蓬裙。
穿着一身即将过气的衣服赴约很不体面。
安娜早有准备,“这不是晚宴,只是沙龙,大家聚在贝斯福德庄园的豪华会客厅里,为的是欣赏音乐,讨论当下最热门的话题,我只要带着新鲜的观点去就一定不会惹那位尊贵的夫人生气。”
他看一眼钟表,叹了口气:“但愿如此。”
马车在黑夜中行进,马蹄声和车轮的滚动声交织在一起,车上的父子俩简单地交流,不知过了多久,往车窗外看去,那矗立在黑暗中的庄园越来越近。
下了马车便跟随男仆进入庄园,再由女仆指引着来到会客厅外,里面灯火辉煌,音乐婉转动听,父子俩自然地分开,各自找熟人圈子。
安娜年满16岁就进入社交界,凭借渊博的知识和优雅的谈吐,第一次参加舞会就认识了不错的朋友。
“这位是安娜·当顿,与我们一样,都是拉赫昂女士的忠实读者。”艾丽斯·格林站在两位小姐们面前热情介绍。
那两位小姐笑着与她打招呼,其中一位声音轻快地说:“贝斯福德夫人的沙龙专题是本月最受欢迎的读物,我看没有必要讨论,谁会不喜欢拉赫昂呢?”
“《规则怪谈Ⅱ》你们读完了吗?”
“它那么薄,我读得很珍惜,可惜,还是看到了《新娘》那一篇,哦,既然怎么节省都有看完的一天,我干脆全看完了。”
“你太勇敢了,我看到《千金》,求生者们只分开了十分钟,再聚时10人变成11人,我就不敢往下看了。”
“我觉得那算不上什么,真正可怕的是拉赫昂将红色和恐怖联系在一起。”
“没错,以前看到红色,能想到军装、国旗和圣乔治,现在我只能想到门口的绣花鞋。”
“没人觉得最开始的那篇《女婴》就很可怕吗?天啊,他们将活生生的女婴埋进大桥里,让她被千人踩万人踏,简直是一群魔鬼。”
聊完最害怕的情节就是最喜欢的情节,那就绕不开海伦·伊莱恩,在插画里她穿着衬衫和长裤,制式都是她们没见过的,甩着锁链战斗的模样打动了所有人的心。
她外表冷漠,但对待朋友很好,看似残酷,却不会无缘无故伤人,既拥有智慧,也拥有武力,她就是完美的具现化。
不远处站着一位高挑的小姐,余光一直往这边瞥,安娜趁着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扯了扯艾丽斯的泡泡袖,艾丽斯疑惑地看过来,安娜小声询问。
“那位小姐可以请来吗?”
艾丽斯往那边看了一眼,立刻收回视线,用更小的音量说:“她不一样,她是圣奥尔本斯公爵的继女,虽然是继女,但圣奥尔本斯公爵对她很疼爱,曾亲自带她觐见国王,我听人说性格很不好相处。”
另一位听到她们的讨论,也小声加入进来:“也不怪她,之前她是银行家库茨先生的孩子,库茨死后,她妈妈得到银行百分之五十……”
“你们在说什么?”
安娜竖着耳朵听故事,转眼间故事的主角就出现在她们面前,红裙金发,神态高傲,眼神如穿梭在红裙上的金线一般锋利。
“在聊我的事?”
几位小姐面面相觑,她在干什么?没有熟人引荐,她就过来搭话,没人告诉她很不礼貌吗?
安娜站出来,脸上挂上歉意的笑容,“很抱歉,是的,您身上的裙子很像书中角色穿过的,所以多看了两眼。”
“你很有眼光,只有你看出来,这是我照着海伦的衣服让裁缝做的,哼,这个沙龙上这么多人,都声称喜爱拉赫昂,却没有一个能看出来,我看都是想借着阅读过拉赫昂文字这个名头给自己增添身价。”
小姐们面有怒色,却敢怒不敢言,圣奥尔本斯家族不是能轻易得罪的。
安娜轻声道:“不是这样的,我相信您仔细阅读过她的文字,她从来不大篇幅描写海伦的长相和穿着,只有几句侧面描写,所以大家一时没有注意。”
还有一个原因是这套衣服出自第一部,很多贵族小姐都只看了第二部。
高傲的小姐盯着她看了一会,扬起嘴角:“很高兴你也喜欢拉赫昂并且有自己的见解。”
她站在这里不走了,抓着安娜聊天,而其余贵族小姐却借故离开,惹不起,她们还躲不起吗?
安娜不怪艾丽斯,事实上,连她都想跑,幸好有戴安娜作为共同的话题,聊着聊着,渐渐能以平常心对待这位公爵继女。
她抬着下巴,神色傲慢,令人望而生畏,可是当别人展露出与身份相匹配的才华,她也能好好沟通。
父子俩的命运相似,当顿受人引荐,来到一位大人物面前。
乔治·格雷,是格雷伯爵,现任首相的第二个男儿,继承爵位土地没他的份,但凭借祖上的人脉,经营着庞大的生意,经常来往于欧洲各国。
当顿很惊喜能见到他,而格雷听到他是拉赫昂·希耶尔的编辑,漫不经心的神色变得认真。
“当顿先生是拉赫昂的编辑?那你一定见过她,她真的像报纸上说得那样,是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婆吗?”
当顿笑道:“那些老古板太刻薄了,请不要听信他们的随意妄断,拉赫昂还小,今年才十四岁。”
另一位男士说:“我很难想象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怎么写出那么疯狂的情节,她的小说里充斥着暴力、血腥、强|暴,她甚至公然使用女伎这个词,她的家庭应该注意一些的。”
当顿纠正:“这不是家庭的问题,她从传教士的书中看到了什么就写什么,她只不过将那一切编写成有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