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踏实实不敢当,如果可以的话,他们宁愿找个地方把自己埋起来。
埃尔讯来得快去得也快,徒留两位老人家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恭送,等所有混混的影子消失以后,老男人才转过头来,对自己的老伴说道:
“咱抓紧走吧,别让他们回头再找上门来……”
老伴犹疑地望着埃尔讯消失的方向,蹙起眉,喃喃道:“我觉得,这小伙子也没那么坏,就是看着唬人,要是咱真有个儿子,我倒希望是他这样的。”
老男人觉得自己的老伴可能被吓傻了,说话颠三倒四的。他叉着腰,无奈地说:
“混混就是混混,本性是改不了的,下城区的人都这样,他都混到那份上了能是什么好人,你还想让这样的人当儿子!”
老男人转身就开始收拾东西,他捡起埃尔讯留下的财物,沉声道:“要不,咱回中城区算了,这儿的人都没救了,回去好歹比这安全……”
“你不想找闺女了吗?”
老男人微微一愣,拿着行李的手打着颤,喉咙不由自主地动了动,低声道:
“我想啊,我当然想,可是咱闺女已经失踪三个月了,三个月,你觉得她会在哪,她真的还活着吗!”
老男人越说越激动,他一屁股坐在摇摇晃晃的椅子上,双手捂住苍老生锈的脸,声音中冒出了一丝哭腔:
“我每天都在想她,我做梦都想看见她,可是咱们找了这么久,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这对老夫妻的女儿是在三个月前突然失踪的,那是个平凡的早晨,她照常跟父母打了声招呼出去上班,之后就再也没回来。
老夫妻报了警,又托人四处打听,警察找了很久都没有线索,只有几个目击证人表示,这女孩出现在检测门前,独自一人前往下城区。
他们在下城区举目无亲,老夫妻实在想不通她为什么离家出走。当他们赶往下城区以后,才发现这里的情况远比他们想象的更糟糕。
这里是混混和人渣的聚集地,到处充斥着垃圾与下水道的气味,调皮捣蛋的孩子跟无所事事的流氓四处穿梭,每个人看他们的眼神都像看一只待宰的肥羊,更有甚者故意走到他们面前,明晃晃地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
老夫妻害怕极了,乍一来到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前半辈子的平凡就像浮起的泡沫,卷着五颜六色的温馨碎成了渣,而后半辈子充满迷雾,也许他们在找到自己的女儿前,就会被浓烈的毒烟融化于此。
可是他们就这一个孩子,他们不能放弃希望。
老夫妻在“毒虫”遍地的下城区扎下根来,开始四处打听女儿的踪迹。
“三个月了,下城区就这么大,她能去哪?”
她能去哪?老夫妻不敢想,只要不想,他们就能这么一直自欺欺人地找下去。
老男人从椅子上站起来,仿佛下定了决心:“走吧,别找了,说不定女儿已经回去了,就在家里等咱们呢。”
明知道他说的不可能,女人还是露出了迟疑的表情——一旦出现这种迟疑,就如同决堤的洪水,顷刻间漫过这三个月来所受的苦,将她的意志力冲刷得溃不成军。
“好,好,我知道了,咱们走,咱们回中城区。”
女人拖着犹豫的脚步,慢慢地来到丈夫身边,她拿起放在桌上的东西,扔到了凌乱的行李堆中。
当天晚上,这对老夫妻就带着所有家当,做贼似的拉开房门——
埃尔讯拎着东西站在门口,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外面透进来的月光,将他的脸埋在了一片阴影中。
老夫妻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们背后无端起了层凉意,那种心虚与恐惧的感觉水银似的灌满了他们的四肢,灌得他们脚步沉重,连抬头都变成了一种奢侈。
老男人打着哆嗦,将老伴拉到身后,硬着头皮迎上去:“您,您怎么这时候来了,快进来坐!”
埃尔讯实在有点心痒,他想去中城区想很久了,眼看马上就要实现愿望,他觉得不能在那干等着,得提前孝顺一下这对便宜父母,于是从以往的战利品中搜罗出一瓶红酒,连夜提着登门拜访。
结果还没敲门呢,就和他俩对上眼了。
“您二位,这是干什么去?”
捡来的“父母”背着行李,一副要出远门的架势。
老男人一听这话,立马把行李往地上一扔,尴尬地笑道:
“我看今天月色不错,想带我老伴出去走走。”
埃尔讯挑起眉,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这个点,出去走走?”
那您不也这个点来了吗!
老男人有苦说不出,只可惜随口编的理由已经扔出去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要不干脆就伸脖子,反正女儿也没找到,早死晚死都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