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羞什么,我以前就老见你拿着个卡通手表,那手表都断了,多长时间了,肯定是你们小时候的信物吧?”
法兰克林笑了笑,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模棱两可地说了几句,很快就岔开话题。
接下来的话题就不是提姆关注的了,但他们刚刚说的那些已经足够。
他心中隐隐有个猜测,只是不知道怎么去验证。
法兰克林和琼斯的小学时期起码也是二十年前了,那时候记录信息大多都还是用纸,不重要的资料每隔几年就会销毁一次,加上纸质资料容易丢失或损毁。就算当时真的发生了什么大事,也应该只有警局或者相关机构会保留有案卷。
这是提姆无法接触到的。
……要找夏洛克吗?毕竟他和伦敦警局的人应该很熟。可是,提姆总觉得夏洛克什么都知道,自己发现的这些他或许也清楚,只是仍然有什么问题才迟迟没有通知警方。
提姆一时间为自己的进度缓慢而有些泄气,不过很快他又振奋起来。
他想到了报纸,想到了在警局时看到的记者,那些记者可以为了挖掘到博人眼球的新闻强闯警局,有些无良记者的手段甚至称得上是损人不利己。
若真如他猜想的那样,当时发生过什么事,必然会在报纸上刊登!
事不宜迟,提姆想通后就趁着最后剩下的时间在图书馆泡了一天多,直到开学的时候,他满脑子都是字,鼻尖充斥着陈旧的纸张气息。
这导致他在上课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脑子晕乎乎的。
新学校的同学们都还算友善,虽然是插班生,国籍也不同,但这个年纪的孩子通常都不会想那么多,他们只知道提姆是从美国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飞过来的,觉得很酷很有趣,下课就围着提姆问一些美国的事。
尤其是哥谭的。
一个红头发的男孩兴奋地喊:“提姆提姆,你知道小丑吗?那个哥谭最有名的罪犯!”
提姆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经过两个课间,大家都已经打过招呼了,就也算是认识了。现在还围在桌边的只有三四个人,都是对哥谭的事情感兴趣的孩子。
他点点头,又皱起鼻子:“我知道,但他只是个罪犯,我更喜欢蝙蝠侠。”
“噢,我也喜欢蝙蝠侠!”另一个黑发的女孩说,“我还喜欢蝙蝠少女,不过我最喜欢的是猫女。听说她很漂亮!”
“你有见过猫女吗?她在报纸上连张照片都没有,你怎么知道她好不好看。”红发男孩反驳,“还是小丑更厉害,他天天上新闻!”
提姆也忍不住反驳:“可是蝙蝠侠每次都能抓到小丑。”
“但小丑到现在都还没死不是吗?”
好吧,这点提姆没法反驳。但他不认为这是蝙蝠侠的错,蝙蝠侠不能杀人,他更像是一个标志,一旦他打破了底线,这个标志就破碎了。
都怪哥谭该死的司法体系。
提姆在心里默默吐槽。
和同学们聊天还算开心,虽然大家喜欢的英雄都不一样,但能够久违的和人聊起哥谭的事还是让提姆感到放松。
接连几天调查案件导致紧绷的精神也得到了舒缓,还和几个同学拉近了关系。
红发的男孩叫杰克,杰克·卡特,由于他的名字和提姆的父亲一样,提姆一般会叫他的姓氏卡特,不过卡特说提姆可以叫他杰斯,亲密的人都这样叫。
黑发的女孩叫安洁莉娜·希尔·菲尔德,也是一个常见的名字,安洁莉娜说自己不喜欢这个名字,太大众了,提姆可以叫她的中间名希尔,听起来也更亲近。
还有山姆、库克、索菲亚……都是和提姆聊得来的小朋友。
午饭的时候,大概是出于照顾新同学的想法,大家都很热情地和提姆一起吃饭。孩子们把桌子拼在一起,围成一圈坐着,互相交换着带来的午餐,一边聊着天。
小孩子聊的内容都很幼稚,他们会说哪个老师人很好,哪个老师很严厉,又会说一些隔壁班和学校的事情。
但提姆也是小孩子,听他们聊起一些学校的八卦听得津津有味。
下午的课程很少,又因为英国奉行的教育理念,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一边学习一边玩,开学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下午三点半,提姆从学校里出来,又坐车前往了图书馆。放松了一天的提姆感觉自己精神好多了,又能开始枯燥的工作了。
不过,因为提姆也只是猜测,他无法确定具体的时间,只能在旧报纸中翻找,用穷举排除的方法看完了一份份报纸。
好在这一次幸运女神再一次降临到了提姆头上,提姆花了三天时间,在报纸堆里翻找出一份娱乐报。
这个报社常常刊登一些耸人听闻的事件或者明星富豪们的八卦,上面的内容一定存在捏造夸大,导致与真实的情况相差甚远。
但提姆还是发现了。
《伦敦惊现儿童杀手,受害者被分尸三十七块寄给父母!》
另一边,夏洛克被雷斯垂德紧急拉走。
他跟随着警方来到案发现场,一进门就闻到浓烈的血腥味。
五个装得满满当当的黑色塑料袋被整齐地排成一列,摆在客厅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