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的室内,一大一小就这么对视着。
警方的抓捕结果也是在这时传来的,还是雷斯垂德警探亲自告诉提姆的。
当时,雷斯垂德是冲到客厅的,他急匆匆的,一看到夏洛克的身影就说:“夏洛克,我们发现了新的线索!”然后才发现这里气氛不太好,他后退了一步身体微微后仰去问给他开门的哈德森太太:“这什么情况?”
哈德森太太笑呵呵的,她其实一直都有听到他们说的话,但可能在她看来,这就像两个小孩子在争论谁家某某人最厉害一样,她说:“噢,他们聊得正开心呢。”
雷斯垂德无语,这绷紧的气氛也能算开心吗?不过看那孩子也就八、九岁的样子,他是背对着门口坐的,没看清长相,但窝在沙发椅里的时候,站在他面前的夏洛克就像什么高大威武的猛兽,影子就把人整个盖进去了。
也不知道夏洛克和人小孩在争论什么。
夏洛克一动没动,只有眼珠子朝他飘过去,示意他有什么快说。
雷斯垂德被他一瞟莫名感觉不自在,清了清嗓子,刚想说这不能在这里说,有不相关人员。视线下移,又看到夏洛克手里拿着的相机:“……那不是我们刚刚找到的证物吗?”
这个是他们在那起儿童绑架案中找到的,是犯人收走的受害者的物品,他们还要靠这个来指认犯人呢。
夏洛克哼了一声,直接把相机抛给雷斯垂德,去拿挂在衣架上的羊绒大衣。他说:“如果你要指认犯人,找那两个小孩不是更快吗?”
手忙脚乱地上前几步接过相机,雷斯垂德松了口气,他表示:“考虑到受害者的年龄和心理状态,不能确定他们是否愿意出面指认犯人,起码负责为他们提供检查的医生说最好避免他们再接触到犯人。”这时候这些物品就成了关键的证物。
“哈。”夏洛克·福尔摩斯扬起嘴角,他穿上大衣,冲提姆笑了笑:“乖宝宝,他说你不敢。”
说完他就大步离开,留雷斯垂德警探愣愣地看向那个也从椅子上站起来的孩子。
那孩子礼貌地冲他笑了笑,看起来腼腆又乖巧:“警长先生,绑架我的那个人已经抓到了吗?如果是的话我想我可以去看看,有些事我也想确认一下。”
“哦……”雷斯垂德想起来,听说就是这孩子带着另一名受害孩童逃出来的。他这时候还想,原来他和夏洛克认识吗?怎么夏洛克认识的小孩也这么聪明?
真厉害。
不过,虽然提姆愿意去指认犯人,可警局的规定却是需要有监护人陪护未成年儿童的。提姆的父母不在家,这件事还是要麻烦哈德森太太的。最终,刚回来没多久的哈德森太太和提姆就又一起出了门。
雷斯垂德警探那辆小小的警车里塞下了三个大人和一个孩子,好在不算拥挤。路上提姆听雷斯垂德先生讲了一下抓捕过程,得知整个行动都很顺利。
雷斯垂德虽然不是这起绑架案的负责人,但他作为探长也需要了解,况且如果按照夏洛克之前的推测,分尸案的受害者都与儿童绑架案有关系,那万一这次的绑匪也被分尸案凶手盯上了呢?
两起案子同一时间段发生,是有些巧合了,雷斯垂德难免多关注了一些。
他对提姆说:“多亏了你,你记得地址很清楚,我们顺利查到了那栋公寓的使用人信息,也在他家中发现了作案工具,这真的为我们省去了很多麻烦。”他通过后视镜冲坐在后座的提姆友善地笑了笑。
事实上,在提姆昨晚刚睡着没多久,警方就已经抓到了人,整个抓捕行动都非常顺利,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据说,犯人被抓的时候正在办公室里奋笔疾书改方案,完全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还想要装傻蒙混过去,直到警方给他看了两个孩子的照片,并说他们已经平安回家后才安静下来。
提姆听说这事后,终于知道当时绑匪的那通电话是什么情况了,原来是被甲方叫回去改方案了。这时候的提姆还没有接触到家里公司事物,不懂这些,他只觉得有点懵懵的,还有点不可思议。
就这?你们伦敦罪犯在作案前都不做掉老板的吗?好吧,哥谭也没有,只是哥谭罪犯大多都没有工作。
这事说来确实令人感到有些惊奇,还有点好笑,哈德森太太一边笑一边庆幸,她摸着提姆的头发说:“噢这真是……提姆,你是被幸运女神眷顾的孩子,这真是太好了。”
提姆也笑起来,没有多说什么,只有坐副驾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冷笑了一声,也不知道在嘲笑谁。
没有人会否认这个男孩的勇气,因为确实是他自己鼓起了勇气冲出了恶魔的巢穴,甚至还带着另一个明显精神状态糟糕的孩子,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们能够逃脱是因为幸运。如果不是绑匪临时离开,他们是没有机会逃跑的。
当然,事实也确实如此。只是提姆没有告诉任何人,如果绑匪当时没有离开他会做些什么。
指认流程很快,也不算麻烦。警局考虑到受害者年龄和心理状态,没有要求提姆直接面见犯人,而是在一开始提出通过影像、照片等进行指认,但提姆表示想要亲眼见一下。确实有些受害者会通过“犯人被抓”这个事实场景来消除心中疑虑和不安,只要受害者本人不会因此产生更严重的心理问题,他们是不会拒绝的。
不过,由于担心犯人见到受害者后会产生的种种反应二次伤害到儿童,提姆最后是在单向镜后看到绑匪的,他身边还有不少警员,哈德森太太也在身边,所有人都紧张地担心他又受到刺激。
提姆却很冷静,情绪并没有因为面对的是曾绑架殴打他的人而有一丝起伏。事实上当提姆确定安全后就不再在意他了,他被绑架过太多次,不论是绑架勒索,还是被哥谭那群精神病患者拿来当人质,甚至是最坏的那种情况他也才在两月前经历过。
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犯人已经被抓住了,如果犯人逃走了提姆才会感到愤怒。
他看着坐在审讯室里被严格看守的男人,对方坐在审讯椅上,垂着头一副颓废的样子。他对面的警察呵斥了什么,提姆这边是听不到的,但大概是抬起头什么的,于是男人畏畏缩缩地抬头,能让提姆更好的看到他的脸。他面色苍白,形容狼狈,和之前那种扭曲却精神的模样完全不同。
提姆仔细观察了一下犯人的面貌,身形,说话声音,手掌以及脚码大小等,然后才对旁边的警察说:“是他。”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警察先生笑着说:“那我们就可以离开了。”
提姆没有逗留。只是在离开单向镜室后,他又询问陪同的警察:“所以他真的只是一个人作案的吗?没有别人?”
警察愣了一下:“你是说他有同伙吗?你见到了?”
提姆摇头:“没有,我也不清楚,我在他家后面的草坪上看到了脚印,但那脚印好像不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