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被带到京城,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牢里训练了不知道多少年,说是饮血为生也不为过。哦,或许比那更加狠毒,那是一个把尊严反复踩进泥土里的过程,我们在那里如同野狗争食一般,争夺那个“生”的名额。
下作,狼狈,低贱,我们当时完全不在乎这种说辞,我们只认得那个一身华服的男人,耳朵生来是为了听他的命令,双目生来是为了看他的眼色,爪牙生出来是为了锁定敌人的喉咙。我们抛弃了姓名,在地牢里满脸污秽地相互搏杀算计,就是为了活下来,成为他的爪牙。
他是谁,我不在乎。我是谁,我也不在乎。
我只要活。
可是我做的不够好,我自认为已经足够狠心,可看起来还是很怯懦。我说服自己要将那些断肢看作萝卜,却还是忍不住在拼杀时往后躲,尽可能地躲……直到避无可避,藏无可藏,必须要面对的时候,再闭着眼反击。
也许我注定成不了他的爪牙,注定要死在这个鬼地方,无名无姓无家无冢,做个孤魂野鬼。
直到有一天,地牢里进来一个新面孔,看着是个与我年岁相仿的小姑娘。
她的眼睛亮亮的,脚上全是密密麻麻的伤口,她似乎还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见没人与她搭话,就主动找我这个离她较近的人。她说她很厉害,说她脚上的伤都是为了背她的妹妹来京城,说她原以为自己会死在半路,没想到竟真的背着妹妹找到了靠山。
她说这些话时很是洋洋得意,我却毫不关心。
地牢多一个人,活着出去的机会就少上一分。
搏杀如期而至。我记得,那次的血吓到了她,她满眼惊恐,却没有后退。明明是第一次杀人,竟出奇的果决,那是一种寸土不让的狠劲儿,即便她使刀的招式毫无章法,周围的人依旧被她的气势吓得不敢轻易靠近。
除了我,因为我被她护在了身后。
那次之后,我问她为什么没有杀我,明明我距她最近。她很是疑惑,说:“明明是你先没有对我动手,你不杀我,我自不会杀你。”
听起来,是我的怯懦救了我。
我怕她抛弃我,告诉她我也是刚被选进来的人,我不会杀人,求求她保护我。
她说好。
我以为她是随口一应,没想到她下次搏杀时几乎流干一身血,也没有用我这个无能之人挡刀子。
心中的异样令我浑身难受,仿佛比砍我十刀还要难受,我的反应甚至令我自己都感到害怕,几乎是发了疯一般把她按倒在地,问她为什么,问她为什么不顺应人性,为什么生死攸关的时候明明坚持不住还不把我推出去——
她说那不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