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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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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处临山,山体怪石林立而得名。

这并不是林锦第一次来,数月前他从坞县乘马车返乡,中途途径此地。

只是,那时候没什么杂事,并未在此停留。

镇上果然比村中要繁华的多。

有卖红果的小摊贩在路边卖力吆喝,期望能引起一二行人的注意。

也有那挑着担子的货郎,活跃在每一个人多的地方,热情推销着箱中杂货。

一派喧闹之象。

林锦并没有在城门口多留。

中央的主街上除了走家串巷的小摊贩外,大多是林立的店铺和富贵人家。

林锦带着夫郎,来到一间书铺前。

书铺就建在主街上,地处正中无比显眼。铺中刚走出一行读书人,正高谈阔论的说笑着。

这几人林锦也认识,与他同在白鹿书院就读。只是林锦认得他们,他们却不见得认识林锦。

擦肩而过后,林锦携夫郎步入铺中,掌柜立刻热情的招呼了上来。

“林老弟,许久不见你了,可是上回的图册看完了?”书铺掌柜也姓林,是距离小林村不远的庆林村人,一向热情好客。

此刻看到林锦,立刻大声招呼起来,“老哥我这里可是又进了好几本新鲜的,正热乎这呢!”

林锦尴尬的不行。

掌柜说的图册其实是春宫图册,还是专门描写汉子和哥儿的。

原主以前从他这进了不少货,而且看完还可以低价再还给林掌柜。

“这位是?”掌柜的视线移到周逢春身上,疑惑的询问道。

大禹朝的哥儿会在胳膊和颈后等地方长粒红痣,这是汉子和哥儿最根本的区别。

而单从外表来说,哥儿面部轮廓会比汉子柔和些,身形大多更为纤细。

周逢春长的本身比平常的哥儿略高,是以林掌柜一时之间竟没看出。

“这是我的夫郎,周逢春。”

这一句话之下,林掌柜大惊之色。

他竟在人家夫郎面前给人推荐春宫图册!幸好言语隐晦,只盼这位夫郎没有听出来的好。

周逢春面上看不出喜怒,目光平淡的从林掌柜手中图册上略过。

林掌柜立刻把东西放在一边,干笑了两声,“老弟,这回来可是什么用品缺了?”

“给我拿支笔,家里那支实在不能用了。”

“好嘞,那咱往里走,这种略贵重的东西都摆放在里间。”

“老哥知道你喜欢用上好的毛笔,你用的原来那支狼毫的材质我这里是没有,但这支羊毫所选用的是上好的山羊毛,笔锋比一般的羊毫要更硬些。笔管用的是上好的缠松木制成,精致耐用。”林掌柜指着柜上一只毛笔道,“你使惯了狼毫的话,用这支应该更能适应。”

“而且不贵,比你原来那支狼毫便宜多了,才一两五钱。”

“我还是要这支吧。这种竹心管的手感摸起很是舒服。”

林掌柜面上露出显而易见的失望之色,“这支是普通的羊毫笔,笔锋太软了。郎君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

林锦心下暗笑。

普通的羊毫笔才五钱银子,怪不得掌柜向他推荐那支山羊毛的。

但他又不是原主。前世林锦也曾练过书法,可以毫不脸红的说,他书法的造诣比原主那个书呆子可强了不止一点半点。

他前世时有过一只上好紫毫笔,笔锋柔软至极。所以他惯用的是软毛。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山羊和普通的羊毫,中间可整整差着一两银子。

买好了毛笔,林掌柜再给他拿纸和墨时,林锦没有再提出其他意见。

原主以前用的纸也不是很便宜的那种黄麻纸,而是上好的白麻。但这种消耗性的东西,省的意义不大。

古代只有权贵人家所用的上好宣纸,才显珍贵。

黄麻纸倒是比白麻便宜一点,但表面粗糙,不利于书写。

至于墨锭,这间书铺只有最普通的松烟墨。

买完了读书用的东西,林锦带着夫郎来到卖肉的的猪肉铺子前,买了两斤肥瘦相间的大块五花。

今天临出门前,周芸珠特意多给了150枚大钱,让买两斤肉回去。

她要做酱肉吃。

这东西在农家可是个稀罕菜,酱肉的话要加很多盐和大量的赤酱。盐和赤酱都不便宜,因此对于周芸珠居然舍得做酱肉吃一开始他是很诧异的。

酱肉自然是五花做出来最好吃。

从猪肉铺出来,林锦又拐进了旁边的店铺。

家里佐料不多了,想做酱肉,得再买些才行。

进了门,林锦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的一小袋辣椒。

真的很小的袋子,还放在最里面,幸亏林锦眼神好。

“掌柜的,这种佐料怎么卖?”

一旁自打林锦入门就跟在一边的仁兄笑眯眯的开口道,“这位客人,您可真是有眼光。这可是蜀地那边运过来的精细东西,好吃着呢,一斤五钱银子。”

这人有着细挑的长眉眼,偏偏配上一张又圆又胖的脸。身材也很显胖,此刻笑眯眯的表情凭空显出一丝滑稽。

长的很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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