雯芳:“不敢,您是主子,哪能什么事儿都告诉我啊。”
这是真的很生气了。
摆摆手,示意护卫长宋方有话等会儿再说,陶珑拉着雯芳的衣摆,小心翼翼将人往前厅里拽,“你听我狡辩,这事儿的确事出有因……真不是故意瞒着你。”
雯芳恶狠狠瞪她一眼,泪水却已经啪嗒啪嗒往下掉,“非要把我吓死才痛快是不是?”
陶珑又是内疚又是心疼,连忙把人揽进怀里,一口一个“祖宗”的哄着,还不忘拿手帕给她擦眼泪,“实在是因为这个机会可遇不可求,为了万无一失,我又怕你知道这些瞎操心,所以才没告诉你……”
这话肯定是胡扯的成分多一点,主要还是因为雯芳实心眼,藏不住事。
但要在这个时候说出真相,无异于火上浇油。眼下,最紧要的还是先把人哄好。
雯芳像只小狗,趴在陶珑怀里哼哼唧唧几声,也算是消了气,肿着一双眼放狠话,“下次不许这样了,听到没?再这样,我就——”
陶珑指天发誓,“你就让我做小狗。”
雯芳一张小脸再也绷不住,“噗嗤”笑出来,说话时还带着浓浓的鼻音,“这可是你说的。”
“那是自然,我哪有说话不算话的时候?”
把人按在椅子上坐下,陶珑又忙前跑后地亲自给人端茶倒水,如此一番下来,看雯芳彻底不生气了,她才出去招呼宋方进来。
宋方是三年前陶珑来金陵时,陶瑛专门为她挑选的人才。
他是京城人士,和雯芳年纪相当,刚过弱冠之年。也不知是吃什么长大的,宋方长得人高马大,活像一头熊,却偏偏生了张娃娃脸,叫人一打眼,只以为他是个格外茁壮的十六七的少年。
宋家人知道这孩子体格好,大约是块习武的料,尽管家里不富裕,却还是送他去武馆学拳脚,指望着他有朝一日能找个镖局或是大户人家落脚,做护镖或是护院都行,至少能吃饱穿暖,钱也管够。
可惜,宋方心怀大志,背着家里人偷摸去参军了。
彼时,边境与北夷仍时有战事摩擦,他自然而然地被派往玉门,并在那里第一次见了陶泱与陶瑛。
因练习时格外努力,身手又着实不错,宋方很快入了陶瑛的眼,被他提拔成护卫。
宋方的理想是能够为国效力,总觉得既已从军,那上场亲自斩杀几个来犯的敌军才算不枉此生。他想的十分波澜壮阔,但现实终是没能满足他这点心愿。
战场是上了,但还没来得及动手,就先因为保护陶瑛而受了伤。深可见骨的刀伤,位置在右腰,即便日后养好了伤,也无法做出大动作,遑论上战场杀敌。
宋方因此消沉了许久。
最后,陶瑛做主送他回京城,叫他先去五大营当差,日后若有转机,再回玉门也未尝不可。
话是这么说,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宋方这一去,怕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按理说,五大营对他这样的人是个相当不错的好去处,因为常有京城里的纨绔子弟前来镀金,所以事少钱多,纪律松散,位置还在京郊,隔三岔五就能回家探望父母。
但宋方是什么人?出身不佳,人又耿直,在五大营就是土狗入了富贵窝,不说诸事不顺,也算是待得浑身刺挠,哪哪都不得劲。
好歹熬到了陶瑛回京城,宋方毫不犹豫地上门拜访,请求他能将自己调离五大营,哪怕回玉门做个伙夫也好。
陶瑛一时语塞。凭宋方的天赋,不可能真叫他去做伙夫,但干别的,就他这性子,绝对要凭上半条命上战场。
他拿不定主意,只好先让人回家,说自己再考虑考虑。
最后给他解围的是宋家父母。
宋方头上还有个大哥,但身体一直不好,年初还没能成婚就去世了,宋家就只剩下这么个独苗苗。知道儿子还想去边关送命,二老说什么也不许他再去冒险,就差拿性命要挟了。
事已至此,宋方也只能妥协。可五大营他是真的待不下去,又恰逢陶珑准备去金陵,陶瑛一拍脑门儿,干脆叫他去做妹妹的护卫。几乎没有危险不说,钱更是管够,这绝对能让宋家二老放心。
就此,宋方跟着陶珑一起去了金陵。只是因着旧伤,回京城时陶珑没带上他,只让人守家。
有了从军的经历,宋方办事可谓是胆大心细,陶珑对他十分放心。
“放火的是金陵本地的混混。”
他在陶珑的示意下坐到了雯芳对面,开始汇报自己的所见所得。
“那人嗜赌,常混迹于地下钱庄,白日里爱喝酒闹事,算他们家那一片有名的刺儿头。”
陶珑坐在主位上,翘起二郎腿,问:“没看到他和其他人接触?”
“目前还没有。”宋方道,“但是叫小五去盯着了,有消息立刻回复。”
小五也是陶珑雇佣的护卫之一。
雯芳看看他,又看看陶珑,忍不住问:“所以,您是怎么知道他们要放火的?”
这俩人谜语般的对话,她倒是听懂了。
雯芳毕竟也算是和宫里人打过交道,那些人花花肠子多得九曲十八弯,肯定不会直接脏自己的手办事,估计是找了个和自己关系不甚密切小太监去买通这个人纵火。
但雯芳怎么也想不明白,林员的计划是怎么叫陶珑提前知道的?
陶珑神秘莫测地笑笑,“你以为金公公真是什么和蔼可亲的好人?他的手可长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