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淼将脸颊轻轻贴上团宝额头,果然一片滚烫!
“乖宝!”
“醒醒!”
“团宝!”
沈淼拍打着团宝的后背,不住地叫他名字。
可怀里的崽崽一直紧闭着眼睛,对外界的声音,没有一丝反应。
沈淼突然想起自己幼时在孤儿院的经历。
有个小伙伴晚上突发高烧,第二日被院长妈妈发现时人已经昏厥了,被救护车拉走后再也没有回来。那时,他才知道普通的发烧也是能要命的。
沈淼低头看着不省人事的团宝,顿时没来由地有些手抖。
脑海只剩下一个念头,去医馆!要立刻带崽崽去医馆!
沈淼将团宝放回床上,快步来到窗边,一把推开窗户,朝外面急声大喊道:“陆啸林!”
因过于慌张,声音甚至变得有些尖锐刺耳。
正在院门外青石板路上清理积雪的陆啸林闻声骤然转身,只见小夫郎半边身子都探出了窗外,面上满是焦急,眼皮狠狠一跳,立时丢掉手里的扫帚,转身向家中跑去。
沈淼站在床边弯着腰,刚手忙脚乱地给团宝穿好衣服,陆啸林就带着一身风雪闯了进来,脸色凝重,沉声道:“怎么了?”
“你快来看看!团宝突然发起高热了!”沈淼紧紧抓住他的胳膊,仿佛终于找到主心骨了,声音带上一丝不易觉察的颤抖。
他甚至没给陆啸林说话的机会,一连声地吩咐道:“你快下山去沈二婶家借牛车,我们带团宝去医馆!团宝已经烧晕过去了!再晚就来不及了!你快去!”
陆啸林倒还算沉稳,伸手拍拍沈淼的手,安抚道:“好。你别急。我先看看。”
说着,对着自己冰凉的手哈了几口热气,撸起团宝的袖子,露出一小截白嫩如藕节似的手臂,轻轻翻过右手手腕。
果然!
陆啸林仿佛确认了什么一般,松了口气,刚刚还凝重的脸色此时反而松泛开来。
沈淼在一旁看得直皱眉,忍不住推了他一下,催促道:“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借车啊!”
“不急。”
陆啸林顺势一把抓住沈淼,将他拉到近前,将崽崽细小的手腕托在掌心,向他侧了侧头,示意道:“你看。”
看什么?!
沈淼深吸一口气,忍下心中的焦躁,低头地看去。
团宝的腕骨光滑圆润,皮肤细嫩白皙。
并没有任何异常。
沈淼皱起眉,正欲开口询问,却突然想起什么,一把抓住崽崽的手腕,翻来覆去地检查好几次,不敢置信地又拿起另一只手腕细细查看。
成亲前,沈淼就听人说团宝是个小哥儿。
嫁过来后给崽崽洗漱时,也经常看见他右手手腕内侧和自己一样的红痣。
可现在,红痣竟然不见了?
沈淼抬起头望向陆啸林,眼中满是震惊和疑惑。
红痣还能消失?
陆啸林见小夫郎的神情和反应就知他发现了团宝的异常,主动开口道:“你也发现了,对不对?团宝的红痣……不见了。”
他转身将团宝的手放好,又细心地把衣袖拉下来,才将转过头和沈淼轻声解释起来:“三年前,我捡到团宝没几日,他便像现在这样发起高热陷入昏迷。当时我抱着他跑遍了府城的医馆,可都无人能治。就在我以为团宝挺不住了的时候,在城外意外遇到一位行走江湖的游医。那人见我和团宝可怜,便主动给团宝把了把脉。”
“他怎么说?”沈淼迫不及待地追问道。
“他说,此病是娘胎里带出来的。他这些年来走南闯北,倒是也曾见过几个相似的病情。按照前几例病人的情况推测,团宝应是双生子,在娘胎里受另一个胎儿的影响,导致他自身性别发育紊乱。虽有红痣,但体质虚弱,只怕无法生育子嗣。”说到此,陆啸林语气停顿了几秒钟,“我想,这可能也是团宝被弃养的原因。”
沈淼听完,心里又酸又疼。
小哥儿本就介于男子与女子之间,既不像男子可以传宗接代,又不似女子那般容易受孕,多有人家嫌弃不要的。
难道一个人的价值只体现在具备生育能力上?
那人和被圈养配种的畜牲又有什么区别?
“他们不要,我要!”
沈淼低下头在团宝脸上爱怜地亲了亲。
抬起头时,眼圈有些发红,语气很轻但却异常坚定地对陆啸林说,“我愿意养他一辈子。”
“嗯。”陆啸林点点头,伸出手用大拇指轻轻抹掉小夫郎眼角的泪痕,“我们一起养。”
沈淼微微侧过头,将脸贴上陆啸林的掌心,无声地朝他点点头。
已经了解个中缘由的沈淼虽没有之前那般焦急了,但摸着崽崽依然滚烫的小手,语气依然满是担忧地问道:“那现在怎么办?这样烧下去如何受得了?”
“那游医给了我一张方子,说虽无法根治此病,却可缓解一些病情。家里一直备着药材,我这就下去煎药。”
沈淼闻言神色一喜:“好,那你快去。”
半个时辰后,陆啸林便端着药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