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相说,这种眉毛的人心性坚韧独立,事业上会蒸蒸日上。
不过,不管他笑或者不笑,我都喜欢极了他的样子。
我终于知道了恋爱使得女人痴傻的原因了。
因为我愿意变得稚拙,而且这样会离幸福更近一些。
他三指并起搭在颧骨处,唇是闭着的。
像是在思考,又像没在思考仅是单纯的观望我而已。
我有些失望。
“你都没有吃味的样子。”我批评他。
“我以为你说得青年是指女孩儿。”他揶揄道。
我呵呵地笑不起来。或许自己给他造成了粘腻他的坏印象,让他一下没了危机,当然也不能排除,你没入他心根,算不得他顶尖的心头好,他不太在乎你的异性朋友。
“是帅哥呢,他还请我们吃饭。”我没说去酒吧。
怕他不相信,我打算用事实去证明刺激他一下。
我望向小B,他已经背过身去。
Lucky!
趁人没察觉,我将摄像镜头转向他。就在那一瞬间,他登时又转过身面向我。
四目相对,被人捉鳖,我太过惊愕,三秒后才缓过神,随之急促收回手机。
血液要灌满脑壳。
我往挡风壁那儿走了几步。
心绪稍稍宁静些,我才看向视频。
“那是请你吃饭的人?”他不露声色的看我。
我自己做了坏事,所以也没太有心思去解读每一个表情肌了。
“今天马拉松现场戴棒球帽的也是这个人?”他口吻平淡的问出。
我朝那个方向又张望了数次,幸而已经看不到人了。
“棒球帽?”他怎么知道的,我很纳罕。
“你拿着视频拍现场给我看了。”他解了我的困惑。
“你观察力真好。”不愧是神经细胞发达的家伙,我发自内心真诚的赞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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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二次与他隔着视频了,尽管金雯的手机像素特低特劣质,而且那人也换了一套装束,他也能朦胧觉出是同一个人。
他视觉能力确实不错,但此刻他没想给闫景炫当成假想敌。
金雯不像袁茉茉能勇敢去飞去争取的人,她只是个会喊口号不太爱去行动的小女生。
另外,他不傻,他当然觉察到金雯对他的羁绊愈加深厚,她在引他吃醋。
而这一系列的小举措反而更可以让他安心。
没错,她是个可以控制在掌间的姑娘,这女孩真得很依附他。
只是后来再回忆起来,他也立马顿悟莞尔了,人有时候不应该太自信,这个世界,其实人心是最难把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