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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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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亨的十三个儿子中,出生最尊贵的是元子颢,最聪明的是元子华,最好学的是元子熊,最调皮捣蛋的是元子琮,而最漂亮又最讨人喜欢的,是元子美。

元子美的母亲虞美人长着一双美目,元子美从小一双眼睛便清澈灵动。鸡蛋白一样的小脸虽然有些婴儿肥,但从小就能看出和其母一样的精致轮廓,瓜子脸蛋,小巧俊美,多一分嫌锐利,少一分又嫌钝。

就是这样一幅年画童子的面容,让少年的元洵第一次受伤严重。

那是元和十四年秋狩,元亨浩浩荡荡带了一大批人出巡,其中就有元子美和元洵。

元子美刚满九岁,不知道哪里学会了戏弄人的坏习惯,今天拔了这个的胡子,明天藏在那个的桌子下装鬼吓人,和这个吵,和那个闹,每每被元亨抓住,便是撒娇装傻,胡搅蛮缠一顿,元亨就随了他去,是以他胆子愈发打起来,竟没有人敢管。

秋狩第三天的上午,因为元亨派元洵看着他,元洵做事认真,便一直看着他,一步不让他乱跑。他气起来挑衅完元洵,问他凭什么当太子,底下人都惊呆了,又不敢出声,又不敢不出声,还是元洵摆摆手,当他是小孩子不计较,虽如此,到底有些伤心,对元子美的看管也松了。

元子美趁机跑出去,他跟着武师学了半年的骑射,此次秋狩正想大展身手。

元洵没想到的是,元子美年纪小,又受宠,周围都是吹捧的声音,那武师当然也是如此,哪怕他确有八分好,也要说成十二分,把元子美哄得只觉得自己上天入地都能,竟然小小年纪就想去猎熊,说是要砍了熊掌给元亨补身子。

结果就是等元洵赶到的时候,他手下伤的伤、死的死、逃的逃,他自己被黑熊一爪子扒掉一块皮,哇哇地哭个不停。元洵冒死救他逃入一处山洞,教他生火,两人抱团取暖对付了一夜才被元亨找到。

本是得救松了口气的时刻,元亨却当众给了元洵一个耳光,问他是怎么照顾的弟弟。

随即又不准元洵骑马,只准他跟着队伍自己走回营地,元洵因此受了风寒,再加上与熊搏斗时受了伤,全身酸痛,自己在帐中躺了三天三夜才恢复。

从那之后,元洵默默下决心,怎么也不能再受这么重的伤了,要好好爱护自己的身体。

因为受伤的时候,要自己照顾自己,太难熬了。

难熬到,哪怕元子美来自己这儿死鸭子嘴硬挑衅几句,他也觉得开心,至少周围活过来了,不再死气沉沉。

他不记得当时元子美说了什么,只记得那肉嘟嘟的脸蛋,弯弯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噗哒噗哒的,他忍不住用手捏了上去。

好熟悉的肉感。

好像还有元子美的抱怨声:“皇兄,我已经长大了,捏捏就适可而止啊,被人看到我不要面子的?”

元洵听到,满意松了手。

昏昏沉沉中又想到这小子小时候给自己找了那么多麻烦,自己简直把他当儿子养,凭什么他让松手就松手?

他偏要再捏几下,捏到他知道疼收了性子才好。

“啪”的一声,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一个雄厚声音尖叫道:“大兄弟,你,你——!”

“大哥,难道这就是书里说的——”

元洵觉得吵,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睛。

他旁边,坐着一老者,花白胡子,身形清癯,神色凝重。

老者身后,常柏一脸不怀好意笑得奸诈,毛大眼毛大耳下巴合不上一样张开,手中端着的盒子都掉在地上,元洵顺着他们的目光望去,看见自己的手抓着老者的手。

这是把手当做元子美的脸了。

“我不是——”

“看不出来你口味挺重,连葛大夫都——”

元洵刚想解释,常柏就打断他,元洵抽了枕头往常柏扔去,常柏一时不备被砸了个满脸,怒道:“本来以为你要死了来吊丧,没想到白跑一趟!”

真是臭嘴!

元洵刚要回嘴,突然觉得胸口气短,还没说话就猛咳起来。

常柏忙道:“喂,没事吧?葛大夫,你快看看。”

葛大夫反到一撩袍子起身,坐到旁边的桌子上,开始写药方:“都能动手吵架了,还能有什么大碍?你要是担心,还是少说两句废话,让他多休息休息。”

写完药方,递给常柏,让他去拿,自己抱了药箱,走到门口,一捋胡子,叹气道:“年轻气盛,可以理解,但这种事讲究阴阳调和,不违伦常,还是回归正道才是。”

“不是,葛大夫,我有妻子的,”元洵深觉这误会有点大,赶紧跳下来,一蹦一跳追着葛大夫到门口,一边追一边喊,“我有妻子的!我十八岁就娶妻了,天地为证!家里人也都知道的!我还有女儿!我女儿一岁多了!你听到没有啊!”

“行了,葛大夫年纪大了,耳背,”常柏贱兮兮地赶上来,“顺便告诉你,别看葛大夫一副要成仙的样子,他可八卦了。他那儿每天看病的人又多,什么消息到了他那儿半天就能传遍全堡,你自求多福吧——喂,你这副鬼样子,还出去干什么?你不要命啦?”

自求多福?

元洵选择人定胜天。

于是他坐到门口,凡是有路过的人,全都被他拉过来听他讲一遍,他有妻子,还有女儿,未来还会有很多很多小妾,还会有很多很多子女,反正就是阴阳非常调和,非常非常调和的话,搞得本来是慕名而来看他的、敬佩他的人,都在看他之后纷纷叹息,原来是个脑子坏掉的,三当家怎么会输给这种人?

然则元洵是个懂得坚持的人,所以他一直坚持说到常柏给他拿了药、煮了药、端了药、给他拖回去灌了药才罢休。

此时已到正午,元洵肚子叫了,正巧毛大眼两兄弟带了鸡汤来看他,四人便一起吃了午饭。

“大兄弟,俺可太佩服你了。”毛大眼以汤代酒敬了元洵,称赞道。

“哪里,哪里。”虽然他这次的表现实在英勇,但面对夸奖,元洵还是要先推辞一番以示谦让。

“俺可太佩服你这身子板了。伤成那个样子,才躺了两天,就能在外面说一上午话都不累。俺听说他们都在说你什么阳阳调和、事半功倍,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像修仙那种东西?可以强身健体,一百年都不死?”

“噗——”的一声,常柏一口汤就要喷出来,元洵瞪了他一眼,他猛地又把汤咽下去,只是嘴角还一直翘着。

“什么阳阳调和,是阴阳调和。”元洵恨恨地想,“阳阳调和又怎么样?皇宫里惊世骇俗的东西多着呢,没见过世面,大惊小怪!”

四人又唠了片刻,元洵得知了三件大事。

一是比试结束的时候,夏侯荡的大哥夏侯雄回来了。

夏侯雄是把夏侯氏发展壮大的人。他一手招募人马,建立坞堡,对抗句黎人的侵袭,把众人从山匪变成怀荒郡的保护者,是众人心中的绝对领袖。

这两年常年在南边的堡寨,每年不过回来一两次。这次回来,听说是要带人马去对抗句黎人,是以堡中都忙着筹集粮食马匹,为出兵做准备。

“怪不得上午看那么多人急匆匆地忙来忙去。”元洵想。

第二件大事是有关夏侯荡的,听说他输了比试,被夏侯雄教训了半天,自己把自己关在屋里,两天没出房门,夏侯雄听说,又把他叫来教训了一顿。

“三当家虽然消沉,但想来过几天就好了。俺弟弟都知道世上没有常胜将军,输了不是什么大事。”毛大眼听了元洵总结道,“再说俺们现在忙着欢迎大当家回来呢,没空笑话三当家,是三当家自己看不开。”

元洵道:“哦,把这当做大事是对我来说的。我打算举办个盛大的宴席,作为收手下的仪式,到时候请你们都来参加,做个见证。”

常柏好言劝道:“你好不容易保住小命,最好别找死,这几天别惹三当家。”

第三件大事,还是有关夏侯荡的,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夏侯荡要成亲了。

传闻有很多版本,最近的一个版本是夏侯雄在路上救了一个姑娘,这姑娘貌美如花,肤若凝脂,性情沉静温柔,反正就是天仙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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